2009年5月18日 星期一

教育推廣委員會之任務說明

依據本會章程第23條訂定教育推廣委員會組織簡則,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(一) 積極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各專業推廣教育。
(二) 促進學校、企業及政府全民終身學習之延續。
(三) 成立民參教育人才庫,期能發揮全效能之教育推廣功能。
(四) 其他有助於本協會會員推動民間投資參與公共建設相關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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